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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推动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履行“制止餐饮浪费”职责,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浓厚社会氛围和舆论导向,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制止餐饮浪费”工作指导,做到奖优罚劣、正反向激励相结合,近日,安徽省滁州市市场监管局专门制定《滁州市餐饮服务单位执行“制止餐饮浪费”情况红黑榜评定标准(试行)》。
该《评定标准》明确了餐饮服务红黑榜单位的评判内容,即:(一)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宾馆酒店、大中型餐饮企业是否有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组织领导和规章制度;(二)餐饮服务单位“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氛围是否浓厚,就餐场所是否设置醒目的宣传标识、提示标识、引导标识;(三)员工反食品浪费相关教育培训是否落实,对相关法律法规常识是否熟知;(四)是否提供“小份菜”“半份菜”“半价菜”消费服务,配备提醒消费者适量点餐的引导人员;(五)有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提供免费打包服务,打包餐饮具是否卫生环保;(六)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学校食堂是否实行分餐制,职工(员工)是否自觉践行“光盘行动”;(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是否设置反食品浪费提醒,是否存在误导或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规定最低起送价格等现象;(八)承办公务(商务)招待、集体聚餐、农村自办宴席等是否做到场次桌数合规合理,有无讲排场、比阔气、剩饭剩菜大量丢弃等明显浪费现象。
《评定标准》规定了红黑榜单位评定方法,即:通过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随机暗访突查、媒体单位曝光、群众投诉举报等多种方式,对相关餐饮服务单位评判内容实施扣分制度,定期与不定期随机抽查各辖区餐饮服务单位,总评在良好(含)以上的单位列入当期的红榜,总评合格(含)以上良好以下的暂不作评级,总评达不到合格水平的列入黑榜。红黑榜以媒体曝光、网络公示或下发文件等形式作出通报。
实行红黑榜单位动态评定制度,对于整改态度积极、行动迅速、改正实际效果好的黑榜单位,重新达到红榜单位评定标准的,可视情从黑榜单位中移出,列入后续的红榜单位名单中。同理,对常态化制度落实不力,履行职责水平显著下滑,工作消极应付的红榜单位,可从红榜单位移出并列入黑榜单位名单。
《评定标准》还针对性提出了“督促、帮助、服务相关举措”,以助力餐饮服务单位更好提升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工作能力,即:(一)对列入黑榜单位的餐饮服务单位加强监督检查频次,督促其做好问题整改,视情约谈其相关负责人员;(二)加强反食品浪费法律法规、制止餐饮浪费常识的宣传教育,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单位大力正面宣扬,以此鼓励先进、激励后进;(三)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餐饮单位和经营行为,做到从快、从严、从重查处,起到震慑作用;(四)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反食品浪费相关业务培训指导,发放相关图册、牌卡、资料,规范其合理设置相关提醒事项。
下一步,滁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对照该《评定标准》,先行在滁州市主城区试行,而后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施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适时开展相关督导检查工作,及时评定和发布红黑榜餐饮单位名单,并做好后续跟踪问效和帮扶工作,促进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履行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徐以成)
(责任编辑:陆明)